- 胡长兵;
20世纪90年代以来,米歇尔〃福柯学说资源的引介在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中发生了一些积极的理论效应,如关于刑事司法理性与历史的非进步性、刑罚权力的非中心化和多元性等方面的新思考。研究者对福柯思想的评价,有赞同,也有异议。及至当前对福柯影响的评估中,既有研究方法、基础概念如权力、法律等的探索与更新,也存在着误读等一些失措处。
2015年04期 v.30;No.161 10-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74K] [下载次数:147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赖继;
反律法主义命题的阐释源自边沁对证据法的衡量与评价。基于对普遍认知能力的依赖以及对还原事实的逻辑推理认定,边沁在审判方面强调事实认定重要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对证明自然体系的偏好。反律法主义命题最终走向了放轻证据规则、偏重证明程序的矛盾对立面。以DNA证据为例,当DNA证据所指向、确认的事实出现时,是否仍然需要对该类证据规则进行严格限定。借助证据规则的理性完善主义对现行DNA证据规则进行补强,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回到了反律法主义追求事实正义的目标之中。
2015年04期 v.30;No.161 17-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3K] [下载次数:75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张恺;王登辉;
符合数罪并罚条件而未并罚的,审理后案的法院应当予以数罪并罚加以补救,此即非典型的数罪并罚。A罪判决宣告以前发现其犯B罪没有判决,对B罪宣告判决时无论A罪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均应当数罪并罚。
2015年04期 v.30;No.161 22-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1K] [下载次数:158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王鹏飞;
恢复性司法的性质应当从理念、制度和技术三个层面来探讨,缺一则不完全。目前恢复性司法尚属一种实践运动,未形成普遍性的共同遵守的制度,也未得到我国法律的确认。恢复性司法是对传统刑事司法的颠覆和飞跃,将成为全球刑事司法的新趋势。
2015年04期 v.30;No.161 27-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6K] [下载次数:249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张东平;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罚体系的调整直接改变了监狱押犯的构成。随着重刑犯、长期犯的比例增加,行刑监管难度不断攀升。针对"1+8"类罪犯改造的突出矛盾,监狱应细化分类、分级处遇制度。余刑三个月以上的短期犯送监执行以及老病犯的逐渐沉积,亦对短期自由刑改革与行刑社会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提升罪犯减刑、假释率之余,还应建立由监禁刑过渡到非监禁刑的行刑阶梯,从而使监狱行刑与社区矫正之间衔接贯通,保持必要的刑罚张力。
2015年04期 v.30;No.161 31-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12K] [下载次数:147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郑旭江;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需要注意修改条文和刑法原则的一致性以及新罪名的及时确定性。在贪污受贿罪数额和情节并重模式中要考虑情节犯理论影响下的四大因素。加大惩处行贿罪的同时要避免在受贿罪从宽情节方面对刑法总则的违反,建议去掉减少损害后果这一法定从宽情节;行贿罪需要参照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设立数额标准,但不应舍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方面要件。我国应在立法上将贿赂犯罪标的范围从财物扩展到财产性利益,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刑法修正案本身的反思则不应局限于如何组合现有的修改方式,而应放眼整个刑事法领域的维度,推行经济犯罪(刑事)立法一体化的研究和落实。
2015年04期 v.30;No.161 37-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1K] [下载次数:282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黄政钢;
"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的确立,必然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公安侦查部门必须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新常态的挑战,转变观念,理解、接受、掌握"审判中心主义"思想,摈弃侦破工作中存在的旧习,积极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各种设计,并在其指导下努力实现侦查能力的实质性提升,最终确立以"打赢诉讼"为目标的全新侦查价值。同时,通过法院、法官对审判权的行使塑造侦查品质,构建侦查文明。
2015年04期 v.30;No.161 57-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9K] [下载次数:342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严义挺;
关于诱惑侦查的规制问题,理论上一般遵循为诱惑侦查行为设置严格的适用条件,以此来防止侦查权滥用的研究模式,缺乏从制度目的着手进行研究的路径,而后者可以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在对诱惑侦查的内涵和制度正当性进行考量、对其特殊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发现,通过诱惑侦查的目的来规制这种侦查行为的研究方法,将诱惑侦查视为刑事诉讼制度的子系统之一,进而去理解和运用这项特殊的侦查制度,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从诉讼整体角度看,诱惑侦查目的包括收集证据、保证证据资格以及提高证据证明力、证明法律事实这三个主要构成要素。
2015年04期 v.30;No.161 63-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0K] [下载次数:143 ] |[引用频次:1 ] |[阅读次数:0 ]
- 吴志鑫;
近年来,江苏省大丰市刑事发案连续下降,经调查研究,这一现象系多种原因形成:内在因素包括防范打击、治安管控、平安创建等;外在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固有民风等。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发案有一定的规律性,但绝不是一成不变,公安机关必须要从自身做起,扎实抓好打、防、管、控的每一个环节,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2015年04期 v.30;No.161 80-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27K] [下载次数:46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周菊兰;
本文就限制出境措施的性质、实施的理据以及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在该措施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公民的出境自由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公安行政管理与服务关系错位、中央事权被分散,进而提出应该把公民的出境权写入宪法、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强化出入境管理的中央事权性质。
2015年04期 v.30;No.161 87-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8K] [下载次数:329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王海源;
在现代警务研究中,警察健身与警务训练究竟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说辞不一或难以说得清楚。从广义上讲,警察健身具有社会属性,是一种人体基础活动和自觉行动,主要以维护警察健康为目的,追求的是警察人生完美的生活目标;从狭义角度说,警务训练具有职业属性,是一种提升战斗力的强化手段和训练模式,主要以磨砺警察实战能力为目标,追求的是警察生涯完美的工作目标。两者彼此难分轻重,也难以权衡取舍,相互兼顾则会使警察终身受益。
2015年04期 v.30;No.161 92-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3K] [下载次数:108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