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保忠;来宇;
刑事合规激励机制的本质,是司法机关依法对法人犯罪予以宽大处理,鼓励企业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内部合规机制,从而防范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数量,消除犯罪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少企业损失,增加社会利益。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刑事暂缓起诉制度实现了社会犯罪损失与预防犯罪成本最小化,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刑事合规激励机制的实现路径主要有在实体法领域完善单位犯罪制度、在程序法领域构建暂缓起诉制度两个方面。
2021年02期 v.36;No.195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K] [下载次数:498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陈江华;
我国刑法关于组织卖淫罪法定刑的规定,无论是从犯罪形态变迁视角、罪质特征,还是从刑罚体系内在协调的要求,都已不具有适当性。虽然通过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分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细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种不适当性,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了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认定难题。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在于修改组织卖淫罪的罪刑规定,适当降低法定刑幅度,尤其需要降低法定最低刑。
2021年02期 v.36;No.195 1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8K] [下载次数:425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董娟;王振硕;
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的背景下,ETC车道上的跟车逃费案件频发,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案件存在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定性争议。一方面,逃费行为人并未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ETC也非适格的财产处分主体,ETC跟车逃费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另一方面,逃费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秘密方式侵犯了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ETC跟车逃费行为构成盗窃罪。
2021年02期 v.36;No.195 17-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K] [下载次数:661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李义松;闫洁;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目前暴露出诸多问题,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不统一导致管理混乱、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管不足导致监测数据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违法监测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我国应当在夯实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理论基础的前提下,适时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统一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监测活动全过程监管机制,同时完善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的违法监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并全面落实。
2021年02期 v.36;No.195 25-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8K] [下载次数:186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王惠敏;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关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明确规定,然而并不影响价值维度导向下对于刑罚执行个别化的探讨。刑罚个别化原则在满足刑罚的惩戒要求、促进罪犯的矫正,以及行刑科学化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2021年02期 v.36;No.195 32-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K] [下载次数:309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周霁;
留置措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羁押性、保障性和预防性,其本质是一种羁押性强制措施。留置措施目前在规则自洽、行权程序、权利救济等方面存在诸多法治瑕疵。可以借用刑事诉讼原理探索留置措施与监察调查的关系,并从修正留置规则、实现规则自洽,审慎严谨适用、规范行权程序,畅通救济途径、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
2021年02期 v.36;No.195 40-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9K] [下载次数:387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