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军;姚王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为我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障。该指引的出台是轻罪化时代贯彻治罪与治理相融合理念的产物,有利于实现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有效对接。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证据转化规则欠缺、行刑反向衔接规范不完备以及“行刑倒挂”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构建行刑证据转化规则、完善行刑反向衔接规范、充分运用“可处罚性”原则三条路径对行刑反向衔接中的阻碍进行实质性化解。
2025年04期 v.40;No.221 35-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49K] [下载次数:1038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2 ] - 任学婧;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的合理适用离不开对其保护法益的界定。根据该罪在《刑法》分则中的位置、前置法以及构成要件的相关规定,该罪的保护法益是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制度(秩序)和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该罪的基本犯是针对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危险犯;采用“结果化”方法,通过一定的现实危害后果认定具体危险,进而廓清该罪的成立范围。作为非法采集行为对象的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应当限制解释为与人类基因、基因组等遗传物质相关的信息资料;作为走私行为对象的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具体有形的遗传材料实体,如是则有助于确保该罪规范适用的准确性。
2025年04期 v.40;No.221 49-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28K] [下载次数:29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8 ] - 曹上;
新兴技术发展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实现权益保护与技术创新的平衡,促进著作权人与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间的合理利益分配,已成为数字时代的关键议题。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表达性”机理,在复制权和改编权的区分适用下,以技术逻辑为起点,构建输入端和输出端的双向检视路径。具体而言,在输入端构建正当性前置的检视路径,基于直接授权的现实困境,分析“合理使用规则”及“强制缔约规则”的适用及法效果;在输出端以“转化性使用”为制度参照,构建事后损害救济模式的替代性方案并检视法效果,从而构建利益平衡的新格局。
2025年04期 v.40;No.221 62-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71K] [下载次数:53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8 ] - 张池;邢安琪;劳佳琦;
随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进步,商业代孕及相关问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采用TOPSIS等分析方法对716份调查问卷进行实证研究显示,民众倾向于将商业代孕判定为犯罪行为,认为无偿代孕、补偿性非商业代孕不构成犯罪。其中,商业代孕组织者和代孕技术实施者应当受到相对更重的刑罚。民众对商业代孕的刑罚观念是刑事立法考量的重要因素。应关注民众对非商业代孕的宽宥态度,明确区分商业代孕与非商业代孕,建构合理的行政、刑事处罚措施,对商业代孕行为主体实行差异化规制。
2025年04期 v.40;No.221 72-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9K] [下载次数:45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