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珊珊;罗淏丹;
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猖獗,态势严峻,因其匿名性、去中心化及易跨境性特征,导致涉案虚拟货币的刑事处置面临法律与技术双重困境,即我国金融监管政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而刑事司法为追赃挽损需将其变现,这种政策禁止与司法需求间的矛盾,叠加虚拟货币的技术特性,引发了法律适用模糊、处置主体资质争议及操作流程失序等系统性障碍。因此,应正视现实矛盾,遵循程序正义和比例原则,明确虚拟货币处置变现的基本要求,进而探索构建以程序机制创新为核心,规范主体资格、完善配套流程的破局路径,为司法机关在现行监管框架下安全、规范、高效地完成涉案虚拟货币的刑事处置变现提供可行方案。
2025年03期 v.40;No.220 5-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0K] [下载次数:152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31 ] - 高诚刚;章纪;
轻罪治理中行刑双向衔接适用困境在醉酒危险驾驶案件中表现极具典型性,既未取得良好犯罪治理成效,也不利于权利的司法保障。为破解该问题,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从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行刑正向和反向两个衔接向度做实证研究发现,行刑双向衔接的适用困境依然存在。在行刑正向衔接中,因酌定不起诉条款适用效果不佳、执法人员能力欠缺、缺乏有效外部监督机制等导致存在“以刑代罚”和“以罚代刑”的问题;在行刑反向衔接中,因办案时间长、司法成本高和处罚不一等导致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治理质效不高。可从完善检察官免责保障机制和醉驾行为人辩护权利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善检察监督机制、构建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适用行政处罚优先原则以及醉驾案件行刑衔接立法完善等路径予以突破。
2025年03期 v.40;No.220 13-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63K] [下载次数:119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8 ] - 卢荣婕;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有权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这有助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动态平衡,防止工作时间对生活时间的过度侵扰。然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享受技术带来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其与互联网平台企业间关系的去组织化,被“算法模型”裹挟,以及收入不确定等风险。基于此,为了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可以通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分类分级方式予以界定,根据劳动者与互联网平台企业间的黏合性来分类确立两者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通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离线权的建立,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活安宁权,明晰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计算公式,确保劳动者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知悉,最终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2025年03期 v.40;No.220 22-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41K] [下载次数:109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7 ] - 李星亿;
非法提供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可以解构为非法获取基础信息、非法加工人脸识别信息以及狭义上的非法提供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提供人脸识别信息的评价存在定性分歧、裁判对事实的涵摄不足等负面现象。非法获取基础信息、非法加工及非法提供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均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需注意评价对象的不同。在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上,可识别性是形式标准,而个人信息权是否受到侵犯系实质标准,二者可综合运用。此外,规范对加工人脸识别信息行为的涵摄虽有不足,但仍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在罪数厘定时,应承认牵连犯概念,避免主观目的解释的局限,提出依据群体惯常性及个体惯常性的判断界定牵连关系,依照从一重从重处断原则评价既有数罪。
2025年03期 v.40;No.220 32-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79K] [下载次数:81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7 ] - 蔡明函;于冲;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海量轻微失范行为聚合一体,传统犯罪异化为涉众型网络暴力犯罪。因网络空间特有的切割力与汇聚效应,该类犯罪呈现离散化与聚合化并存之面相。因果关系不明确、行为人间弱联络性、言论自由边界模糊等难题冲击传统刑法理论。为此,应构建“累积犯+实质化”的综合认定路径,完善并重新阐明累积犯理论,引入网络公共秩序法益,确立“聚众”构罪模式,化解“法不责众”困境;通过情节犯中“质”与“量”的实质多元化标准认定,严格把关罪与非罪之界限。
2025年03期 v.40;No.220 40-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30K] [下载次数:133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6 ] - 沈臻懿;吴蘅璇;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从而在刑事诉讼中形成了“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二元专家证据模式,该制度在维护司法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方面有着积极功效。在十余年的运行中,专家辅助人制度逐渐暴露出准入管理中资质标准模糊、审查流程随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效能充分发挥。基于实证分析与比较研究,提出准入程序规范化与透明化的完善路径:明确专家辅助人法律性质、诉讼地位及准入条件,优化申请与审查流程。以期推动刑事诉讼向技术理性转型,为提升司法公正与公信力提供制度支撑。
2025年03期 v.40;No.220 50-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2K] [下载次数:63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3 ] - 周荣宇;张磊;
当前利用加密数字货币传销、洗钱、赌博等犯罪呈不断蔓延扩大趋势,给国家金融秩序、网络安全及个人财产带来严重威胁。由于加密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不明确、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犯罪侦查取证困难等问题,增加了对加密数字货币犯罪的规制难度。因此明确加密数字货币法律属性、完善金融管理机制、提升侦查取证水平等成为犯罪规制应然路径。
2025年03期 v.40;No.220 59-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7K] [下载次数:75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12 ]